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89.“岂不都归我们吗”表这两种良善与真理将是一样的,并具有相同的形式。这从整个思路清楚可知,其实质是:上古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在某种程度上仍存留在哈抹和示剑及其家族中,它们将出自古教会并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的良善与真理取得一致。因为设立在雅各后代当中的宗教仪式无非代表并表示上古教会的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岂不都归我们吗”或属于他们表示它们将是一样的,并具有相同的形式。
举例说明这一点。他们用来献祭的祭坛是耶和华的主要代表(921, 2777, 2811节);它因此也成为被称为“希伯来教会”的古教会敬拜的基础,故建造祭坛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具有代表性,如祭坛的尺寸,即高、宽、长;祭坛的石头、祭坛的青铜华盖、坛角,以及坛上常常烧着的火,除此之外还有祭物和燔祭。它们所代表的是属于主并出自主的真理与良善。这些都是敬拜的内在事物,它们因表现在外在事物中,故与上古教会的真理并良善是一样的,具有相同的形式。
它的尺寸,即高、宽、长,一般表示良善、真理和源于这些的神圣(参看650, 1613, 3433, 3434, 4482节);它的石头尤表低级真理(1298, 3720节);制成祭坛周围华盖的青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坛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之能力(2832节);坛上的火表示爱(934节);祭物和燔祭照其各个种类而表示属天和属天事物(922, 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节)。由此明显可知,内在事物就包含在这些外在事物里面,就内在事物而言,这两个教会是一样的;这同样适用于敬拜的所有其它仪式。
但那些属上古教会的人对这些外在事物并不感兴趣,因为他们是内在人,主在他们中间经由内在途径流入进来,并教导他们何为良善。对他们来说,良善的变化和不同就是真理,他们由此知道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事物在主的国度中都代表什么;因为整个世界或整个自然界就是代表主国度的舞台(2758, 3483节)。但那些属古教会的人并非内在人,而是外在人;因此,主无法在他们中间经由内在途径流入进来,只能经由外在途径流入,教导他们何为良善。一开始,主通过诸如系代表和有意义符号的那类事物流入并教导他们,代表教会由此产生;后来则通过被代表并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事物流入,基督教会由此产生。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基督教会本质上和代表教会是一样的;但代表教会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自主降世后就被废除了,因为每一个事物都代表祂自己,因而代表其国度的事物;事实上,这些源于祂,可以就是祂自己。
但上古教会与基督教会之间的差别,就像白天的阳光与夜晚的月光、星光之间的差别那样大。因为从内在或在先的途径来看良善,就像白天在阳光下看一样;而从外在或在后的途径来看良善,则像晚上在月光或星光下看一样。上古教会与古教会之间的差别差不多也是这样,只是那些属基督教会的人若承认内在事物,或相信并行出主所教导的真理与良善,就能住在更充足的光中。良善本身在这二者里面是一样的,区别在于一个在光明中看良善,一个在模糊中看良善。那些在光明中看良善的人能看见无数奥秘,几乎和天上的天使差不多,也会被他们所看到的东西打动;而那些在模糊中看良善的人,几乎看不到任何没有疑问的东西,他们所看到的东西会与夜晚的阴影混在一起,也就是说,与虚假混在一起,并且无法从内在打动任何人。由于良善在这两个教会中是一样的,所以真理也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岂不都归我们吗”这句话表示这两种良善与真理将是一样的,并具有相同的形式。因为如前所述,哈抹和示剑是上古教会的余留,而雅各的后代属于被称为“希伯来教会”的古教会,尽管他们只对该教会的外在事物感兴趣。但哈抹和他儿子示剑因接受割礼而犯下大罪,这一事实可见于下文(4493节)。
3737.“耶和华必作我的神”表示神性属世层也是耶和华。这从至高意义上的思路或一系列观念清楚可知,至高意义论述了主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合一。但为了看到这层意义,思维必须从关于雅各的历史中抽离出来,并专注于主的神性人身,在这种情况下则专注于祂的神性属世层,这神性属世层由“雅各”来代表。人身或人性本身,如前面反复阐述的,是由等同于内在人的理性层和等同于外在人的属世层,以及身体构成的(1940, 2106, 2183, 2194, 2625节);身体作为手段或最外层的器官为活在世上而服务于属世层,并通过属世层服务于理性层,从而通过这理性层服务于神性。由于主降世是为了可以将祂自己里面的整个人身或人性都变成神性,并照着神性秩序如此行;还由于雅各代表主的属世层,他的寄居生活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如何将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所以此处这句话,即“我平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耶和华必作我的神”,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与其神性的合一,并且祂在神性属世层方面也要通过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而成为耶和华。这种合一不能理解为两个彼此不同,仅通过爱结合的独立个体的合一,就像当父爱子、子爱父时,父与子的合一;或像当弟兄爱弟兄,或朋友爱朋友时,两人的合一。相反,这是一种真正地合而为一,以便祂的两种本质不是二,乃为一,这也是主反复教导的。由于它们为一,所以主的整个人身或人性就是神性存在或耶和华(参看1343, 1736, 2156, 2329, 2447, 2921, 3023, 30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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